时间:2022-04-30 17:02 浏览数:次 来源:
一、招录条件
(一)中国共产党党员(含预备党员);
(二)品学兼优;
(三)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
(四)35周岁以下(1986年3月以后出生);
(五)应届高校毕业生;
(六)身心健康。
同等条件下,优先录用“双一流”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、学生干部、荣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高校毕业生。政治立场、道德品行、生活作风有问题或不良反映的,不能列入推荐人选。
二、招录政策
(一)招录人员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,服务期限为5年。
(二)符合条件的招录人员凭缴纳学费发票,代偿其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学费(应届毕业生)。
(三)报销被招录人员的交通费(火车、汽车票)。
(四)培训期间,为招录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(五)招录人员到岗后,安排乡镇周转住房,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。
(六)试用期满、考核合格的,在职数内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有关规定,博士学位研究生安排正科级职务职级;硕士学位研究生安排副科级职务职级。
(七)在基层干部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,及时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,进行重点跟踪培养。